請各單位配合辦理本校建物暨空間設施安全自主檢核事宜
一、依循教育部「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」初級預防工作進行建物防墜安全檢查,本校前已訂立「建物暨空間設施安全自主檢核表」(檢核表下載:https://ppt.cc/fPi0Kx ),請本校各單位空間管理人檢視所轄空間,於112年8月21日前填報上述檢核表(一樓層填報1份檢核表)擲回總務處。
二、本次檢核項目「壹、建物防墜安全檢核一、教室(辦公空間)窗戶」為優先檢視項目,其窗戶包含教室、研討室、教師研究室、學生宿舍、公共空間及走道。
三、如「四樓(含)以上」建物窗戶有下列不合格情形,請貴單位務必填報「財產物品請修單」(登入iNCCU/校務系統web入口/財產物品管理)提出改善申請,總務處即派員前往裝設窗檔:
1.教室(辦公空間)窗戶無陽臺、露臺或緩衝空間
2.窗臺高度是否足夠安全:基本:1-9F≧110cm;10F以上≧120cm
3.「四樓(含)以上」建物窗臺前有無放置可攀爬之物品(花盆、課桌椅、櫃子、書架等)
4.「四樓(含)以上」建物窗臺高度未達150公分之橫拉窗,是否開啟會超過20公分
5.「四樓(含)以上」建物窗臺高度未達150公分之推射窗,是否開啟會超過20公分
6.窗戶符合上述條件(開啟會超過20公分),是否已提出改善申請,加裝窗擋
四、各單位空間管理人查詢方式,可登入iNCCU/校務系統web入口/校務資訊系統/行政資訊系統/一般行政資訊系統/單位權控角色人員查詢。
五、敬請本校同仁(教職員工)如有發現建物須改善事項,可與單位空間管理人員聯繫,或洽總務處聯繫處理(校內分機62095)。